为推动我院教师教学业务水平和教学能力发展,为教师进行学习、交流、研究提供良好服务,加强教师发展中心“教师之家”所属教师活动场地及相关设备的规范管理与使用,提高场地及设备的使用效率。特制定本办法。
一、“教师之家”由教师发展中心管理,面向学院各教学单位及职能部门开放,用于开展教师教学能力提升及其它教育教学活动。具体地址:综合楼三楼。
二、“教师之家”主要包括:可容纳40人、64人的“多媒体教室”各1间;54人分组教学及录播功能“智慧教室”各1间;10人及25人左右“研讨室”各1间;集拍摄、录制、编辑功能于一体的“课件制作室”1间;10人“备课室”1间;可容纳26人左右的“创想E吧”1间。建筑面积约800平方米。
三、场地预约申请。各部门需要使用“教师之家”场地开展相关教学能力提升、教学研讨、课程制作等活动时,需提前通过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网站(校园网主页“教育教学”专栏里,http://zimejf.ctld.chaoxing.com/portal) “场地预约系统”提交预约申请(登陆账号:个人OA账号,密码:123456;或者用已有的超星学习通账号)),由中心管理人员审核同意后开放使用权限及时间。如预约申请时间场地冲突,以满足先预约部门为原则,并及时通知相关部门更改时间或地点。
四、在场地及设备使用前,应预先学习掌握设备的使用方法,必要时应提前对设备进行测试以确保活动正常开展,操作时须爱护设备、注意安全。
五、在活动期间,须遵守教学秩序,不高声喧哗,不影响周边办公;讲究卫生,不吸烟、不乱丢垃圾,不损坏墙壁、桌、椅、地板等,维护场地整洁。
六、场地里配置的一切设施、设备、桌椅等原则上不得搬离原场地;因特殊原因确需调整,必须经教发中心同意,活动结束后及时搬回原场地原位置。
七、活动结束后,使用者须将桌椅恢复原位;清理垃圾;关闭多媒体等备、电灯、电源、空调及门窗等。
八、在使用期间,如发生无故损坏设备、财物、污损环境的情况,由申请使用人按原价赔偿或承担清洁、修复费用。
九、对违反本办法并经教育屡教不改者,教发中心有权终止其申请资格。
教师教学发展中心
2019年2月26日